
一九九二年義大利政府採納了修訂DOC系統的第一六四條法律,其中最徹底的改革為Indicazione Geografica Tipica(IGT)的訂定。到了二ΟΟ二年底,全國DOC葡萄酒委員會已核准了兩百款IGT酒(請參見附表)。IGT等級的訂定讓釀酒師可以跳脫DOC與DOCG等級較嚴格的限制,但又維持品質的情形下,開拓了另一條新的產酒途徑。
IGT法規規範可使用的葡萄品種,而現行的生產法規大多數允許只使用一種品種,或至少百分之八十五,其餘百分之十五則可使用其他葡萄品種。事實上義大利一些產區早已生產類似的葡萄品種酒,特別是東北部的弗留利-威尼斯朱利亞大區以及特倫蒂諾-上阿迪傑大區。其他的產區則使用多種葡萄品種調配釀造,例如Chianti Classico可全使用Sangiovese或至少百分之八十的Sangiovese,加上最多百分之二十的土產品種如Canaiolo與Colorino,或國際品種如Merlot與Cabernet Sauvignon。假如產酒者只使用Merlot來釀酒,就不能採用Chianti Classico DOCG的法定產區標示,以往不管Merlot酒表現多出色,就是不能歸屬到任何法定產區,它只能以普級佐餐酒(Vino da Tavola)等級上市。IGT法規的訂定則全面改變了這種情形。
IGT酒也被標示出特定的產區,只是大部分都比DOCG和DOC產區的範圍較大,其中一些是區域性大產區,如托斯卡納大區的Toscano以及西西里島的Sicilia,其他的則是一個山谷或一條山脈。對於消費者來說,IGT代表了不少品質頗高但價格划算的酒。近年來DOC與DOCG酒的產量約佔義大利總產量的百分之二十,IGT等級訂定後,義大利官方希望法定產區酒的產量,可達到總產量的百分之五十以上。